我把一朋友欠我95万的欠条弄丢了,当初借期是一年,他知道我把欠条丢了,现在不认帐了,说钱已经还给我

2025-05-10 2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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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借款合同纠纷法定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是主张合同存在、变更一方对合同关系存在、变更举证,主张合同履行的,由负有合同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法庭审理中,你只需要对借贷关系(也就是借款合同)存在,并且你已经将款项交付举证就行了,至于是否已经还款,由借款人也就是你所谓的那个朋友负责举证。如果不承担举证义务,法院原则上视其主张不成立。

回答2:

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你当初转账给他一定有记录,他如果咬定说已经还你了,让他提供还款凭证。

回答3:

绝交吧!这是朋友?!钱还可以挣的,而且永远挣不完!

回答4:

要有证人,才能

回答5:

还有其他人看见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