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结算期是怎么规定的?

2025-05-08 18:48:0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答: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不超过90天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