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从被抓那天就开始算时间,如果在看守所第7天没有接到逮捕 那就等到第30,如果第30天还没有签逮捕一般第31天就放人,如果办案民警不想放弃 那就去公安局申请延期审查,那就是37天,(30天到37天之间也就是检察院最后一次提审)如果证据不足 那就放人,但是派出所肯定不会说是按无罪释放来把人从看守所放走,而是给你弄个取保候审,这个取保候审期限为1年,如果你爸爸的确没有犯罪(很确定)那你就去当地公安局直接去纪检科投诉当时办案的派出所,让他们赔礼道歉并且赔偿损失,但是有一样 必须是你爸爸的确没有偷窃。
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