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卫生三包”责任制,是一种群众自我约束、自治管理的市容管理新形态,1984年由我市首创,在全市实行后成效明显,后在全国推广。到了90年代末,随着城市“三乱”、占道经营等一些市容新违章的出现,沿街单位管理难度加大,加上街道管理力量不足,难以覆盖到位,近5万家沿街单位“三包”管理开始出现空挡,职能弱化。此次新出台的组建“三包”协管员队伍的办法,去年已在部分街道试点,将原“三包”内容改为“新三包”的包卫生、包立面、包秩序,能包的包到底。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所以只要卫生三包涉及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并且合法,可以称之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