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通过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并将之体现在行政决定中,相对人能动参与了行政程序,进而参与了影响自己权利义务的决定的作出,体现了行政的公正和民主。因此,听证制度已成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对公正行政程序的最低要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