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
期限内办案单位会进行侦查,到期会如果认定有犯罪事实,就要移送检察院起诉,如果认定无犯罪事实,则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到期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