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外事司):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信访、政务公开、系统财务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司:提出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指导行业法制建设;
3、机要通信司:提出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标准;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
4、人事司:拟订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邮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邮政局依法监管邮政市场,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国家邮政局的工作。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非法寄递行为;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依法对进出境的国际邮递物品进行监管、检验检疫;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依法查处与邮政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制售假邮资票品行为的力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国家邮政局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并承担邮政监管责任,国家邮政局内设外事司、政策法规司、普遍服务司、市场监管司、人事司5个机构。
扩展资料:
国家邮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1、外事司,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发布、信访、政务公开、系统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课题调研,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稿;承办邮政外事工作和政府间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工作。
2、政策法规司,提出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指导行业法治建设;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建议;拟订邮政资源规划。
提出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行业科技工作。承担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3、机要通信司,提出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标准;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提出邮政行业价格服务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拟订普遍服务和保障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承办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承办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审定。
4、市场监管司,依法监管邮政市场,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监管集邮市场;指导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5、人事司,拟定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邮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承担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