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业性对应的是信用。即为了对应解释因为买家信用出现的坏账,而不是基于具体商业活动出现的坏账。保理行业的坏账担保,是基于信用担保的基础的,所以它强调非商业性。在国际保理责任划定中,非信用出现的风险,海外的保理商会申请免责,这样基于信用应收的反担保就会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商业争议的条款,通常都会被细化出来,以免出现以信用违约导致引导至贸易纠纷环节。
例如,一个企业采购了10吨钢材,获得了80%的支付额,3个月之后,钢材价格跳水 30%,这时候他们就不乐意付钱了。 但是人家也不傻啊,他肯定得找毛病,比如把这个矛盾引入到货品纠纷上去。 这时候商务合同的细节就非常起作用了,一份详尽的合同要尽可能的写明出现各种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案。 大部分的纠纷通过协调,都可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比如买家索性赖账了,不回应了,这时候就担保方的保理商就有责任了。 其实“非商业”的是对保理商担保范围的一个限定,是对海外保理商避免卷入贸易纠纷的一种保护。(也是人家脱责的一个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