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他应该来石家庄起诉你,你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该案由山东移到石家庄审理。
2、不去的话,缺席判决,对你不利。
3、据个人推测,对方是以不当得利起诉。打官司不能说谁肯定赢或者谁肯定输,要看谁的证据比较充分。你可以举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这笔钱应当属于你,比如打印明细单来证明对方每次存完就取走。
您好,结合您的案情,我为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地域管辖上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以被告所在地为主。本案当中并不属于地域关系的特殊情形,若对方起诉,则应在你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方为原告,你为被告。针对对方起诉,你可提出管辖权异议。
2、若法庭传你,你未去,非必须到庭当事人,经两次传唤未到,则会缺席审判。
3、您好,对方诉讼请求是什么?若为要求退换16000元或者允许使用信用卡,则很难胜诉,你积极应诉即可。
1,首先你不是被告人,是民事案件被告,被告人是刑事案件的称呼。根据管辖,原告就被告,他要到你所在地法院起诉你,否则你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2、两次传票传唤你不去就缺席判决,法院会认为他说的是事实
3、这要看具体的证据,我没看见全部材料谁也不好判断。法官也是看双方的证据来判断。没什么好担心的,你的身份证办的卡,你怕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