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后,农民该往何处去?金寨县鼓励农民进城入镇,对自愿退出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到城、镇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的,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到县城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并承诺不再申请农村新宅基地的,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上浮30%;按购房面积给予800元/平方米的奖励(房票),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金融机构可提供不超过20万元/户的免抵押惠农安居贷款。
到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房屋拆除补偿上浮15%;按购房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奖励(房票),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金融机构可提供不超过10万元/户的免抵押惠农安居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户的小额扶贫信贷支持。
鼓励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农民退出宅基地后,进城入镇或到规划点新建住房,符合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对自愿一次性缴满15年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