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楼主所述,现作如下回答:
首先,你这样关注度太低了,不太好。我意思是大多数律师都是在闲暇时间才上百度回答问题的,这样不保证你的问题能得到最好最正确的解答。但是很多有实力的深知法律的人喜欢回答高分数的问题,而且高分问题保留时间也长,所以,我的第一个建议是把分数提到你能给出的最高比较好,毕竟分数对你来说没有实际问题重要。
然后我对你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大致的问题是这样:你和承租人协商转租店面并达成协议签署合同,那么合同成立,但是原店面的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前的合同其中有“未经甲方同意(视甲方为所有权人)不得转让”的约束而你不知道,但是现在你已经将所有转让费支付完毕,而店面所有权人之后不同意转让,后来又要出卖店面即转让他对该店面的所有权,如今你只想把支付的费用拿回,是这样吧?
你在不知道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与承租人订立了转租的合同,那么合同成立,至于生不生效,具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你是在对他们双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约束的情况下,并不知情而订立合同,那么你就是法律中所说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换句话说,店面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约定对你不产生法律效力,就算房东不同意也必须履行。而且他与承租人订立的合同只对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你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发生这种情况是承租人的合同违约,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所有权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但是与你无关。
现在在说说你和承租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你在与承租人订立合同后,先履行完毕属于你的合同义务,那么你有权要求承租人即刻履行属于他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即可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也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返还你的付款。
也就是说,我认为这种情况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必然的选择,那么你有两种诉求可以选择,第一,以善意第三人的身份主张合同生效,要求取得该店面的转租权;第二,以合同一方当事人身份主张另一方因违约而请求其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付款并撤销合同。
不过第一种好像实务方面不太可能,第二种还好说些,具体你应该即刻着手准备起诉事物,律师会告诉你具体证明做,别拖,拖久了对你更麻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你的损失可向次出租人主张,要求和你签合同的那个人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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