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辆全责,转弯车辆应避让直行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个不好界定。
因为你在侧方停车,有倒车的动作,如果对方认定他的车没有动,是你的车主动倒车的时候撞上去的,这个情况就不好说了。
看交警的处罚吧。
如果你正在倒车,对方没来得及避让,就是对方全责
如果你是要出去,你没有避让直行车辆,你就是全责
所以,只有交警通过查勘现场,通过刹车痕迹和碰撞现场,判断当时你是要出还是要进,用来判断谁的责任。
应该是后车的责任。
双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