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商标侵权如何判断?

2025-05-15 0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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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共同制定颁布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三部分“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规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回答2:

判断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商标,应从商标图样是否相同、相似且使用商标的商品是否相同或相似(驰名商标除外)考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 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
(2)地的标准 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
认定的方法有:商标图样的主体考察;隔离观察;通体观察

回答3:

您好!首先回答您第一个问“sunsp尚派”在4402类注册申请了,而你们'sunsp尚品'在0901类注册了,这并不侵权。因为商标申请注册是一标一类一申请一收费原则,你们两个商标根本不在同一类别,根本不侵权。
第二个问题,你是说"sunsp尚派"在0901类也申请了还是已经拿到注册证了?如果只是申请了,他们有3个月的公告期,你要觉得他们的跟你们的商标很近似,你可以提异议。如果是拿到证书了,说明他们的商标跟你们的商标不近似,当然如果近似,商标局会去驳回他们的商标。
按照我多年的工作经验,这是个组合商标,没看到你们自己申请的商标图样,也没看到他们的商标形状,所以我很难判断。最好提供申请号,谢谢!

回答4:

通过商标法去打击的可能性不大,应该考虑通过不正当竞争法去打击对方

首先,第一个问题,答复:不近似
其次,第二个问题,答复:不一定构成侵权,要看具体案件,你们可以采取的打击措施应该以不正当竞争为切入点为佳
最后,建议你们先做好你们的知识产权权利布局,再启动对他们的打击,否则,结果会使你们变得被动

若有其他问题,或进一步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北京君杜知识产权事务所

回答5:

商标提交申请后,由商标局审查员来判定是否可以注册,对于近似的判定有一本商标审查标准,在商标整体外观、读音、含义等方面判断,如果和其他商标在相同的产品上会让消费者混淆的,就判定为近似商标。比如:康师傅、康帅傅,这样为近似。
不会混淆的,也不属于禁止注册的范围,一般都能申请注册成功,具体的风险还是看商标本身,商标代理人也只能提供建议,不代表审查员的观点,有经验由责任心的代理人一般都会把风险给你讲清楚的。祝你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