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
应该叫询问通知书,那么你的身份就是证人的身份,而且并没有强制力,你也可以不去。
估计被抓的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贪污等罪。
只要你没有共同参与犯罪,那么就不会牵涉到你的。作为经手人只要合理合情合法的支付对方款项,而且对方所拿的手续齐全,你不会被牵涉的。放心吧!
拘留必须是立案以后,某人有犯罪的嫌疑的情况下才可能进行的。对于你一个证人,是不可能对你使用的。
询问通知书无强制力,你可去可不去,但是你去了也许就会被非法的限制人身自由,建议在自己家或者其他公共场合接受询问,这样有利于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特别你有可能被检察院当做初查对象的时候,建议坚决不要去,因为询问没得详细的关于时间的限制且不一定有录音录像很有可能被采取非法的手段获取口供。拘传有强制力,但是拘传后法律规定了讯问有时间限制且必须全程录像,所以他们反而不能对你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获取口供,反而有利于维护你自身的权利。
呵呵,兄台不要担心!检察院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都会很认真细致,尤其对于涉财案件中每一笔账务的来龙去脉都要搞清楚,相关证据需要形成锁链并固定下来,这样才能在法庭上有效指证犯罪,所以自然免不了找有关财务经办人员询问核实。你只需要如实提供经办情况就行了,反正你又不知道内情,也没有参与他们的犯罪活动,何须担心?如果你吞吞吐吐反而令承办人员起疑、反感,自然可能有些不客气咯!你坦率地行使一个证人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经济蛀虫的义务吧,司法部门感谢您,人民也会感谢您。
祝开心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