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二手房,入住一年,暖气管道是在地下通过的,楼下门市被水浸泡了不少货物,大概20多天了才找到我们。在我家根本看不出来漏水的问题。还是挖开地板和水泥才找到漏点。位置是在我家卧室,我们自己已经花钱维修了。可是楼下的损失都要求我们赔偿,供热公司根本不管,地下管道的问题难道都是我们家的责任么?我们从没改过管道。而且要求赔偿的金额过大我们无法承受。这个赔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我家新地板也遭殃了。这是在物业的管辖范围么?整个事件到底应该找哪个部门帮忙解决呢?辛苦了律师们,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