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十级工伤为什么第一批赔偿款不一样呢

2025-05-11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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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本人工资不同,住院时间不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补偿款不同。

工伤十级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个人的补偿款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天数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7个月支付。虽然同是工伤十级,但住院天数不同,本人工资不同,自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不同。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用人单位如果依法缴费,本公子应当与工伤职工实际工资相同。用人单位瞒报职工工资少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应当享受的额度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2:

十级第一批工伤赔偿项目一般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筹地区以外就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各项费用均是按实际情况计算,各自工资不同、住院治疗情况不同等会导致数额不一样。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