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族教育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2025-05-11 1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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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时期民族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在发展规划、改革步骤、目标要求、办学形式、教学用语、课程设置、学制安排等方面因民族、因地区制宜;要坚持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扩大民族间和地区间的开放和交流,大胆吸收和借鉴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和人类社会的优秀文明成 果,使我国民族教育既保持自身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二)坚持宗教与国民教育相分离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民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宣扬宗教;鼓励宗教界爱国人士在信教群众中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 动员适龄儿童入学,调动信教群众支持办好国民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同时,对各族师生进一步加强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教育,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世界观,不断增强各族师生自觉抵御封建迷信和邪教影响的能力。
(三)以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为主,与国家扶持及发达地区、有关高等学校开展教育对口支援相结合,共同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民族地区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沿海发达地区和有关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按要求把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抓紧、抓 实、抓好,为民族地区的全面振兴和西部大开发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为使民族地区教育与东、中部地区教育实现协调发展,今后一个时期内,在民族地区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同时,要把中央财政扶持教育的重点向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边远农牧区、高寒山区、边境地区以及发展落后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发展现代远 程教育,提高这些地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能力,实现民族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回答2:

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一是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二是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重视支持特殊教育。三是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有序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民族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四是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五是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完善教师培训机制,落实教师激励政策,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六是落实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保障。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七是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切实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