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个洲叫做“印第安娜”是印第安人和印第安人的土地的“保留地”
有条路叫做“血泪之路”
印第安人(Indians)
亦作Amerindian或Amerind。
又称美洲原住民,是除爱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总称。印第安人即美洲土著居民。此人种分布于南北美洲各国,属蒙古人种美洲支系。使用印第安语,包括十几个语族,至今没有公认的语言分类。
印第安人以前曾称为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后来才知道这些红色是由于习惯在面部涂红颜料所给人的错误认识。
研究者认为,印第安人的祖先可能是是在大约2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等。
印第安人经过两万多年的分化,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和语言,在历史上曾建立过四个帝国,最重要的是中美洲的阿滋特克帝国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国,发明过玛雅文字,对天文学研究的造诣也相当深,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红柿、烟草、可可等作物。由于殖民者迫害、杀戮印地安人,毁灭印地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经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来越引起考古界的关注,美洲国家也开始下大力发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现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到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矶山东边——散居著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后,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后,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西元后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於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后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犹存。
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於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著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哩)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於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中美洲
万馀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与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西元前4500年左右,由於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於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西元后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马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特拉洛克(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后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西元1000年前后,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现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马雅人则占居瓜地马拉、犹加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后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瓜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后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而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后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南美洲
据考古纪录,南美文明开始于西元前一万年,第一批北美与中美移民到达时。他们定居於火地岛、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厦谷地区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们的群体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以性别及年龄来定阶级。这些游牧的群体后来被高度农业发展的社会所取代。农耕社会位於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内陆森林地区。由於他们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够维持较大且稳定的社会单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军事及宗教仪式为基础,在农业技术支持下,出现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型态。
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约在西元前2300年生根於安地斯山中部,其后进步迅速,数千年间在农耕、技术上皆有开展。约西元1000年前后,有奇穆(Chimu)、蒂瓦纳库(Tiwanaku)王国,及后来的印加帝国。印加的繁荣盛况直到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来。它的领域从秘鲁延伸到智利北部,曾发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统和复杂的控制粮食生产、储存与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时达350万。其社会阶级分为世袭的王室、贵族、工匠及农民。印加文明最显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习俗来制定社会组织及高水准艺术产品的造诣。
16世纪欧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国的农业与政治习惯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贵族与工匠阶级纳入殖民地阶级制度中,而农民则沦为劳役者。在低度开发地区,印加人民仍保持他们某些文化传统,并与现代工业中心维持经济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劳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统治,直到19世纪后期始遭压制、同化或遣入保留地。
美国印第安人部落领袖代表拉寨尔·明斯于2007年12月20日宣布,撕毁150年前与美国政府签署的所有条约,退出美利坚合众国,成立达科他国。达科他国包括内布拉斯加、南达科他、北达科他、蒙大拿、怀俄明五个州的部分地区;所有生活在达科他国周围这五个州的居民都可加入该国,对所有愿意放弃美国国籍的,他们将发放新的护照和驾照;同时,他们还准备在其他国开设外交代表处。
美国,这个世界上现今唯一的超级大国,有不少人对它趋之若鹜,为了取得美国绿卡或国籍,奋斗经年。可这些在那块土地上出生的印第安人却要放弃美国公民资格,退出这个国家,这是为什么呢?
保留地政策把印第安人和白人分离开来,而且把大块的印第安人土地分成了小块
打从1492年哥伦布踏上美洲大陆后,西方殖民者、淘金者、拓荒者、皮毛公司、木材加工公司、大农场主和采矿康采恩接踵而至。他们怀着傲慢的心情,首先认为这是一块等待欧洲人来开发的处女地,无视印第安人的存在。此后,土地就一直成为印第安人和白人关系史的焦点。
经过多年的缠斗,白人政府总算和印第安人签订了协议,承认了印第安人的存在。根据1763年10月的“英王国宣言”,印第安人和白人殖民者作为主权民族加以对待,对其所拥有的领土作了明确划分,但事实上并未遵守。美国独立后,其西部仍是一片不毛之地,而路易斯安那州等地的人口日增,联邦政府认为印第安人不宜在那里居住。1829年有人提出,将那一带的印第安人驱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把当时的大片不毛之地确定为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并宣称把印第安人迁移和集中起来的政策,是为了让他们彼此分离以适应其不同文化的需要。其实,把印第安人与白人殖民者的领土分隔开来的概念,早在“英王国宣言”中即已提出,当时宣称“保证印第安人的保留地由印第安人支配,并没有时间限制”。保留地政策不但把印第安人和白人分离开来,而且把大块大块的印第安人土地分成了小块小块,部落被围在分隔了的一片片待定边界的土地上。
1834年6月10日美国分会公布了一项法令,确认密西西比河以西全部地区属于印第安人,未经批准,白人不得在那里居留和定居,这一法令与其他法令、协议一样,并没有得到遵守。1887年政策改变了,每个印第安人分到一块土地,大小不一,没有分配出去的土地可以卖给白人,而划给印第安人的土地却不许出售。这样,印第安人的保留区内,凭空少了九亿英亩。到1933年,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印第安人原来拥有的一亿三千九百万英亩的土地,只剩下三分之一。
他们从未信守承诺,除了一条--他们承诺把我们的土地夺去
1950年,联邦政府正式把保留区内的司法权移交给各州政府,同时鼓励印第安人迁往城市地区。从1954年到1962年联邦政府停止承认一百多个部落,并允许出卖其土地给非印第安人,意在鼓励印第安人融入美国大社会。但到约翰逊总统上台后,又不允许这样做了。1970年,联邦政府颁布自决政策。1983年里根总统开始把印第安人的一切事情尽量推给各州政府。
保留地的确认是以贫瘠地区、不妨害殖民利益为基准的,但后来发现了巨大的能源储量,美国大部分铀储量都在印第安人保留地上,还有含硫量低的煤炭和大量的水利资源。尽管联邦政府曾把保留地的自主权下放给州政府,使之隶属于各州法律,在他们的上面有不同的“婆婆”管着,印第安人的权益依然无法得到保障。以亚利桑那州为例,那里的印第安人得不到采矿权,为了生存,印第安霍浦族人不得不让别人在自己的居住区内挖煤。那里至今仍然是最穷的印第安族群之一。
联邦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变来变去,前后矛盾,签订的各项协议得不到遵守,肆无忌惮的投资者利用各种手段攫取土地。例如他们不能直接得到土地,就买土地继承权,甚至夺取印第安孩子的监护权--而这些孩子原本是土地继承者。
一位印第安人说:“他们对我们作了许多承诺,我的记忆己不能记下那么多了,但是他们从未信守承诺,除了一条--他们承诺把我们的土地夺去,而且他们的确是做到了。”
对印第安人来说,失去土地就无异于不动产的丧失,而当初印第安人没有意识到土地是收益的资源,大部分人对土地的私人拥有缺乏明确概念,有的土地使用权掌握在社团和族群手中,也有一些印第安人同意放弃祖先遗留给他们的土地以交换保留区及福利金的补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印第安人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政策下被迫离开家园的。
在北美土地上有一块巨石,上面镌刻着“This is Indian land”(这是印第安人的土地)。尽管印第安人生活在分散隔离的保留区,彼此的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异,但从白人入侵以后他们遭遇了同样的不幸。“这是印第安人的土地”,这句血泪之词是印第安人心中强烈的认同和呐喊,也反映了长期以来难解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