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继续抵扣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八、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
第一个问题首先:委托研发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有直接人工、直接材料、专用机器设备、直接燃料动力(水电等)故:委托外部研发的费用【不】可以加计扣除第二个问题如果加计扣除未抵扣完的【可以】转到下一年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