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国税与地税的定额计算方法:
一、国税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二、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4.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
要看个体工商户的性质来定的,有加工类的,有商贸的.
一般都是:
国税:增值税
地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制造、加工、修理、商业零售业为国、地税共管户,也就是国地税都要缴纳税款。
餐饮、服务业为地税专管户,只缴纳地税即可。
你要仔细看看你的执照上审核下来的经营范围,那很重要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就是说你具体要缴纳什么税种以及缴多少都是由税务部门核定的。
具体一点的:
一、在国税缴得有: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额的4%; 销售额*4%=增值税 (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可减免。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必须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经过管理员的调查、核实、经分局批准确认之后,才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免征增值税。
2、假如国税审批免征了,地税随之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就免征了,地税不再单独进行审批了。单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单独定税的。
二、在地税缴得有:(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 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 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 (不按定额征)
6、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2%,按房产余
主要看销售额,和营业面积,定额时有熟人,会有好处的。
唉!中国就这样!
按核定的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