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行”,后来共有十三家,俗称“十三行”(行字读杭)。十三行是清朝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中间人,实际上等于代表清朝政府实施“国营国际贸易”。洋商买货,须向十三行买;洋商卖货,须向十三行卖。洋商纳税、送礼、上禀帖,也须由十三行经手。十三行的老板,当然必须“从中取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当局认为,与其让十三行赚不少钱,何如与清朝政府或中国人民直接贸易?与其在广州一口贸易,何如到广州以外的其他许多港口贸易?因此,便在乾隆、嘉庆两朝,好几次派使臣来中国办交涉。清代历史上共出现过三个商业群体:两淮盐商、山西晋商、广东行商,其中,广东“十三行”有着辉煌的历史,却不大为后人所熟知。1684年,康熙废除禁海令,设粤、闽、浙、江四大海关,允许与外界通商。但当时的 清政府并没有成型的外贸体制,无力接待外来商船。于是1686 年,粤海关官府招募了十三家较有实力的商行,代理海外贸易业务,俗称“十三行”,后来行商家数变动不定,少则4 家,多时26 家,但 “十三行”已成为这个商人团队约定俗成的称谓,可以说,“十三行”是清王朝的“外贸特区”。到1757 年,乾隆下令“一口通商”,四大海关仅留广东一处,“十三行”更是达到鼎盛时期,对中国后来的经济发展甚至世界贸易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几乎所有亚洲、欧洲、美洲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与十三行发生过直接的贸易关系,大量的茶叶、丝绸、陶瓷等商品从广州运往世界各地。此后的100年间,广东十三行向清朝政府提供了40%的关税收入。当年“十三行”的繁荣可用“金山珠海,堆满银钱”来形容,据记载,1822 年十三行处所发生的一场大火,大火中熔化的洋银满街流淌,竟流出了一二里地,一场大火就烧毁了商馆价值4000 万两白银的财物,可以想象十三行当年的华贵景象。“十三行”中以四大巨富:潘启官、卢观恒、伍秉鉴、叶上林创办的同文行、广利行、怡和行、义成行最为著名。《华尔街日报》曾评出千年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 人,其中就有伍秉鉴。伍家经营的“怡和行”与英商和美商每年贸易额达数百万两白银。伍秉鉴不仅在国内拥有巨额的资产,还是东印度公司的“银行家”和最大债权人,而且在美国投资铁路、证券交易和保险业务等,他可谓是19 世纪的世界首富了。“怡和行”在中外商界都是个响亮的名号,1832 年英国人威廉. 渣甸和詹姆士. 马地臣借用伍家“怡和行”老字号,创办了“怡和洋行”,鸦片战争后“怡和洋行”总部迁至香港,成为远东最大财阀,对香港早期的发展举足轻重,有“未有香港,先有怡和”之称,至今怡和洋行在香港仍然维持相当的业务,包括: 置地 、 牛奶公司 、 文华东方酒店 、香港空运货站、 香港货柜码头 、 惠康 超市、 7-11 、 宜家家居 、 Pizza Hut 等等,员工总数超过十万。“十三行”的大部分生意是与另一垄断者做的,即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它是英帝国的全权贸易代表,双方以垄断对垄断倒也“门当户对”。但在1834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被取消,中国“一口通商”的方式无法满足日渐增长的贸易活动,与英国自由商人的贸易摩擦日渐升级,“十三行”逐渐变为19世纪中西关系危机的焦点,鸦片战争一触即发,“十三行”也在战火中走消亡。1856 年,繁盛一时的“十三行”处所在英法联军的炮火中付之一炬,英国商人也将经营中心转至香港,“十三行”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如今,十三行街是广州街头一条寂寞而拥挤的小巷。
书名:清代广州十三行纪略/李国荣-
自唐代以来,广州一向是我国最重要的商港之一,而广州十三行,在十七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中叶这一段期间,又是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组织。
广州十三行
关于广州十三行起始的年代问题,没有详细记载的史料。过去的学者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归纳起来,约有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亦是最早提出的意见,就是把康熙五十九年(1720)广州洋货商人组织公行的一年,认为是广东十三行起始建立的年代。英国摩斯、美国亨德等西方学者主张这一说。后来梁嘉彬著《广东十三行考》已指出此说的谬误,认为“是年无非为十三行商始有共同组织(公行)之一年而已”。
第二种意见认为广东十三行出现在公行成立之年以后,如日本学者稻叶岩古郎以为在乾隆二十五年以后,十三行逐渐变成了公行的代名词。这一说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广东洋货行起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这是《广东十三行考》的主张:“粤海设关之年(康熙二十四年)可确定已有十三行”。吴晗在介绍《广东十三行考》所写的书评中,基本上同意梁氏的说法。不过,他根据昭涟《啸亭杂录》记吴兴祚的事:“奏通商舶,立十三行”。认为这是吴兴祚始任两广总督到粤海设关之年任内时期的事,因而断定说:“则十三行之立,当为康熙二一至二四年(1682—1685)四年间事。”
从广州十三行的形成至逐步消亡的二百多年间,广州十三洋行先后发生过多次大火。1822年,十三行附近一家饼店失火,波及十三行,大火连续烧了两日,夷馆、洋行多间被烧毁,损失惨重。 广州十三行
据后统计,11家洋行未被烧的只有5家。外商的货物全部烧毁,所有行商房屋货栈变成了灰烬,牵连附近的房屋店铺千余家。
第二次大火是鸦片战争之后,100多名英军士兵在洋行前中国人开的水果店抢水果吃,还用刀将店主划伤,激起了广州民众的愤慨。半夜,广州民众火烧英国商馆,广州清政府官兵前往救火,被群众掷来的密集石头阻截,使之不能前进。大火一直烧到第二天才熄灭。
第三次大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驻扎在十三行地区的英军,为阻止中国军民对外国商馆的袭击,拆毁了十三行地区周围大片民居,留下一片空地以防止中国军民的偷袭。12月14日深夜,痛恨侵略者的广州民众从被拆毁的铺屋残址上点火,火势舜间即蔓延至十三行外国商馆区。15日凌晨烧及美法商馆,下午2时延至英国商馆,到下午5时,十三行地区除一栋房子幸存外,全部化为灰烬。据当时南海知县华延杰在《触藩始末》一书描写:“夜间遥望火光,五颜六色,光芒闪耀,据说是珠宝烧烈所至。”英军失去据点,被迫撤回泊于珠江上的军舰。十三行商馆区从此结束了它的历史。
1915年7月13日,正当广州遭受水灾之时,十三行一带不慎失火,祸及专售火油、火柴等的同兴街。油箱爆炸,油浮水面,火随油流。火势更借珠江上首尾连结的船艇蔓延至河南大基头,珠江两岸顿成火海。同时因街道水深数尺,难以施救,大火持续两天两夜,25条大小街道尽成火场,烧毁商号、住户2000多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要求“租借”位于十三行商馆区残址西面的沙面重建新的商馆区。
鸦片战争前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也叫公行、洋行、洋货行、外洋行。相传其名起于明代,号为“十三行”,却非固定为13 家。清代严格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规定对外贸易仅限于广州一口,十三行业务十分发达。为了垄断对外贸易,广州16 家洋行于1720 年12 月(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成立“公行”,但遭到外国商人反对。次年被两广总督废止。1760 年(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向粤海关请求成立公行,该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1770 年公行裁撤,众商皆分行各办。直到1782年公行制度才最后确立下来。公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公文、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在清政府与外商交涉中起中间人作用。另一方面,它享有对外贸易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都要经它买卖。初为牙行性质,后也自营买卖。自1820 年(嘉庆二十五年)伶丁洋面鸦片及各项商货走私贸易兴起之后,多数行家营业亏损,资金欠缺,负债很多,常有倒歇。《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五口通商,废止十三行独揽中国对外贸易的特权。从此,十三行遂日趋没落。
希望对你有用!
清朝闭关锁国时期开通的一个类似于通商口岸的和外国进行商品交换的站点,即为广州十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