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责任

2025-05-09 0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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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 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首先,需要确定您父亲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和连带的保证期间:(1)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保证责任的免除:

(一)一般 (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责任相应免除。

(二)连带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院可以查封唯一住所,但不会拍卖,也不影响适用。因为唯一住所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属于被执行人及共有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无法分割析产,也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