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需实地检查,视为一次实地检查: (一)税源管理机构在实施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严重违法情形,依法移送稽查,稽查局需要进一步开展实地检查的; (二)纳税人对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结论提出异议,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补充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