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定有经济补偿吗

2025-05-15 0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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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38条 第三款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回答2:

无论何种理由都应该有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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