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所以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现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从你的提问中可知,用人单位在处理与你的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违法行为:1、你身得重病,在合同期内及当合同期满而仍在法定的医疗期内时,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的。“3月份因病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2、用人单位在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时,没有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也是违法行为。上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不幸的遭遇。一年了,好了么?
公司至少给与经济补偿。公司还应该承担你的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建议去社保中心咨询具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