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小车相撞,我在主道由东至西直行,他在次道由南至北直行,我的车头撞上了他的右侧门,责任怎么分?

2025-05-13 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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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故责任划分原则:1、因果关系,2、路权原则。
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交叉路口车辆应当在路口瞭望,首先确认左侧来车,再确认右侧来车,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
按你的描述,尽管你在主路,你负有未确认左侧来车以确保安全的责任。从因果关系上,这可以作为事故的成因的一条。这是因果关系原则。
他未能确认主路车辆行驶状况,没有让行主路车辆,导致事故发生,负有侵占主路路权的责任。
两个人同样存在未保证安全驾驶的过错。
根据以上分析,你们负有同等责任,或你负有主要责任。如果他的车撞在你的左侧,那他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我的意见:1、如果没有人伤,只是财产损失,最好走简易程序,有全险的一方将责任全部包揽。有利于事故处理,减少损失(损失包括停车费、交通费等保险不负责部分)。双方都只有交强险的,损失未超过2000元,不必划分责任。各自报保险,各自维修。
2、有人伤的情况下,应当走一般程序。15个工作日下达责任认定。那样很麻烦。还要经过物价评估,机动车性能检验,伤者休假证明,住院证明,等等等等。。。。
3、有些时候,把责任分的太清楚了,只能让双方当事人在钱上受损失。记住一句话,车有人修,钱保险赔。事故就好处理了。

回答2:

对方全责
你刹车 没用 打方向 也没用
关键是 1-你主路 2--你左则 撞击(两车相撞 保护驾驶员一侧)
这2条是对方全责的 根本。

回答3:

驾驶本不分本地与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