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并非是加入保险才有,该保险有单位负责投保,如果没有投保有单位支付。
看你是在哪个地区,要根据当地的水平来支付。
另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1、医疗费 以医院的正式票据为准
2、误工费 以本人收入乘以误工日期(一般为住院日期+医嘱休息日期,如有鉴定,也可通过鉴定结论明确日期),如为学生,则没有误工费这一项。本人收入不确定的,按行业标准计算(如农业,制造业等等)
3、护理费 以护理人员的收入乘以护理日期(一般为住院日期+医嘱需要护理的日期,如有鉴定,也可通过鉴定结论明确日期)。本人收入不确定的,按行业标准计算(如农业,制造业等等)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住院天数乘以补助费标准(约为20-50元之间,看当地规定)
5、必要的交通费 以交通费票据为准
6、残疾赔偿金 以当地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40%(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在湖北约为45000元(农村居民)或120000元(城镇居民)。
7、被扶养人生活费 计算较复杂,不详述了
8、精神损害赔偿 以过程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估计10000元。
上述各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及数额视客观情况,以及证据才能确定,建议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以免影响你方权利的实现。
你的是劳动中造成的伤残还是交通事故?另外你是哪里的?每个省份的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