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学校在验收生产企业送交的订购校服时,必须查验该批次校服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拒收未经检验合格的校服产品。各中小学校应当主动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质量技监部门将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市教委将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将上述生产校服企业名单告知各区(县)与中小学校,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