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2、通说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如:中国的法律是由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这就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即广大人民是其所代表的利益阶层。革命和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
法律是维护多数利益的人群,而不是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封建主义就要维护皇权,资本主义就要维护有钱人,因为他们是利益的集中体,因此会随社会阶段而变,总而言之,法律的服务对象不是人,而是利益,没有利益,便没有法律,利益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条件,就和一个公司一样,发不出工资,规章制度就成了摆设,如果社会经济崩溃,法律便也是摆设,区别仅仅在于社会是在自然规律制约下运行,而公司是在市场规律及国家规则下运行而已
有一个经典道德假设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有一群小朋友在两条铁轨附近玩耍,一条铁轨还在使用,一条已经废弃;一个小朋友在废弃的铁轨上玩,100个小朋友在仍在使用的铁轨上玩。这时火车来了,而你正站在铁轨的切换器旁。让火车停下来已经不可能了,但你能让火车转往停用的铁轨,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救了大多数的小朋友。但是,那也意味着那个在废弃铁轨上玩的小朋友将被牺牲掉。你会怎么做?还是什么都不做?
这个假设和你的辩题讨论的其实是同一个问题,我就不在这班门弄斧了,你可以自己去搜一搜有关这个假设的比赛,有不少很精彩的,看的时候提取主干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