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桥用竹竿拦截道路。没有警示牌。致使老人骑(无牌)三轮车严重受伤。应该找谁?

2025-05-12 12:41: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个人认为,这起事故的责任方是骑车老人和施工方!
而主要责任应该是骑车一方,因为老人不是在道路施工段发生事故,而是撞上了不规范设置的警示拦截设施!
施工方设置了,但是不规范!如果是规范的,那就是骑车一方全责!还得赔偿损坏的设施。

回答2:

这个应该找组织(村委会)去找修路方协调解决

回答3:

完全可以选择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来起诉施工单位。根据《侵权责任》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你母亲是否存在过错呢?比如逆向行驶。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害人的过错而减轻施工单位的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司法鉴定费、车辆修理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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