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刑诉解释》第278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所以,死缓上诉被省高院驳回,死缓判决即宣告生效。但是,一般不会立即执行死刑。判决生效后,进入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就要把罪犯投入监狱,以观后效再决定最终处理。这就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死缓。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但是有种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所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新的犯罪证据发现(一般指原来另外的犯罪被发现,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法院要重新审理)只要不故意犯罪,原则上是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不是的,死缓上诉被驳回还是死缓,上诉不能加刑,除非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抗诉的才有可能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不是的。死缓一般在中院判决,上诉的话就到高级人民法院。如果没有上诉,则要高级法院核准。若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的话,说明一审判决生效,执行死缓。死缓一般都不会执行死刑,在监狱好好表现,还有可能减为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