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期间的社会保险如何补办

2025-05-09 2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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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家规定参军服兵役时间可计算工龄,您可请单位劳工人员携带您的档案材料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一、关于军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7〕192号)精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办理军龄登记手续后,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因此,服役期5年应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单位在为来信人申报办理参保时可将其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一并进行军龄登记;如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办理参保,来信人也可持民政部门确认的身份证明和退役转业证明(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回答2:

一、关于军龄是否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7〕192号)精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办理军龄登记手续后,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因此,服役期5年应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单位在为来信人申报办理参保时可将其身份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一并进行军龄登记;如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办理参保,来信人也可持民政部门确认的身份证明和退役转业证明(或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特此报告

回答3:

你是1989年当兵,当时国家没有实行军人保险法,按照规定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参保缴费。但是必须提供当兵的档案资料,交给社保部门或者单位的主管部门核定视同缴费年限,没有档案无法核定你的视同缴费。

回答4:

根据国家规定参军服兵役时间可计算工龄,您可请单位劳工人员携带您的档案材料到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工龄认定手续
1989年3月至1992年12月这段时间是没必要补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