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亦称天然资源,是指在其原始状态下就有价值的货物。一般来说假如获取这个货物的主要工程是收集和纯化,而不是生产的话,那么这个货物是一种自然资源。采矿、采油、渔业和林业因此一般被看作获取自然资源的工业,而农业则不是。
自然资源是成为货物的自然财富。自然资源就是自然界赋予或前人留下的,可直接或间接用于满足人类需要的所有有形之物与无形之物。资源可分为自然资源与经济资源,能满足人类需要的整个自然界都是自然资源,它包括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野生生物、各种矿物和能源等。
自然资源是动态的,能够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物质与空间。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特征如下:
1、数量的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