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声明,我不认识梨园监狱。但是我参军时,是看护监狱的,我想,基本规定应该差不多,仅做参考:一般情况,都是每周2的上午探监,需要带上您的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另外,物品方面,不允许有钱,锐器等敏感物品。食品,衣服和日用品可以,不过,也要经过狱警的检查才可以转交到你朋友的手里。基本情况就是这些了。建议你再拨打:022-114查询一下梨园监狱的电话,做更深一层的咨询:)
我国《监狱法》规定,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亲属、监护人去监狱接见是法律规定的服刑人员的权利,但要按法律和监狱的规定执行。在实践中,首先要持接见人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与服刑人员关系的介绍信,并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在规定的接见日期去监狱接见。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022—27353333
十监区以前有个刘监区长,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