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对补发加班费的追溯年限没有限制,但在实际索取时,会受如下情况约束:
1、若已离职,受仲裁时效的约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已离开该单位,且距该单位最后一次发放工资给你的时间已过一年,中途又没有向该单位提出过补发加班费的要求,也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则视为已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仲裁庭和法庭将不予受理。
2、举证能力的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
一般要求用人单位对考勤表等保存2年即可。因此,超过2年的加班记录,如果主张人自已不能举证,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可能存在不受仲裁庭或法庭支持的情况。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国庆节7天全部加班的做法,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7天全部加班,涉嫌违反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国庆7天全加班涉嫌违反劳动法 加班费跟工资有关
首先:加班费标准给你说下。1、平时加班按1.5倍工资计算。2、周末加班算2倍工资计算。3、法定假日加班算3倍工资计算。
其次:不明白你说的最多补偿年限是什么意思?我自己理解了2种意思,都做了解说,你自己看哪个符合吧。
1、加班费用最多补偿年限,意思是可以补偿多少年的加班费用?答:只要公司存在没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你在公司干了10年,那么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0年的加班费。
2、加班费用最多补偿年限,意思是你在离职后多久还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用?答:如果公司欠你加班费,那么你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据,证明了你加班的,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1年,也就是说在你离职1年后,你都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用。
加班费怎么会用年计算呢?加班费是按天计算的!而且与工作年限不挂钩,只与你的工资挂钩。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下班后的加时工作时间,是按你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公休日加班,如果后来又安排你倒休了,不付加班费,如果没倒休,按日工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日工资的3倍计算
你是问经济补偿金还是问加班工资可以请求多少年?如果是问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偿12年,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如果是问加班工资最多可以请求多少年,如果你有证据,可以支持你举证所能证明的加班期间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