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如抵押物有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2025-05-11 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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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常还款完全还清以后,就可以申请归还抵押物了。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办理抵押贷款必备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抵押人当今一期的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会决议;
  4、抵押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抵押物权属证明及保险凭证;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回答2:

  首先您要明白三个关键的司法概念:抵押权顺位、优先受偿权、债权保全,然后理解我下面甩叙述的内容。

  若到达还款期限未覆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权发生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押、买卖、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委托买卖公证的情况下的物权担保无需提起诉讼,可直接变卖标的物),然后变卖抵押物,按照抵押权的顺位优先受偿,下面的朋友所说先偿还银行只是民间借贷习惯性的操作方法,因为这样方便,但这并非司法强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就抵押权(担保物权)顺位有明确的规定,就抵押的标的物价值的受偿顺序依照抵押权的登记或生效时间为准,做为受偿顺序的司法依据,与抵押权人的主体性质无关,若后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优先先于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到期,此时应通知先顺位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先顺位抵押权人就其债权部分对所得价款申请提存,进行债权保全,提存后的剩余价款,后顺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债务人)。

回答3:

民间借贷,用房子办理抵押贷款,如果房子之前在银行有贷款的话,在抵押给借款人,那么就是二次抵押,如果抵押人想处置房子的话,必须要把银行的一抵结清后在处置房屋,不然的话银行是有有限处置权的。

回答4:

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回答5:

接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