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在工厂做了十几年,没签工作合同,最近老板说不做,工厂的法人换了名字,但没有结束,请问她可以拿补偿吗?

2025-05-15 15: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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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复如下:既然只是换了负责人就意味着公司依然还在,不影响你姐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因此你姐姐不能要求以换了老板而要求补偿。另外,如果新的老板一年后结业,你也是可以要求以你进入公司的实际年限要求补偿,而非只是后面老板的这一年的补偿。当然如果新的老板不想再继续招聘你姐姐,那么你姐姐是可以要求公司(即原来的老板)支付在公司做的十几年经济补偿,即按照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回答2:

1老板不做了,工厂还是工厂,法人变更和你姐姐没什么关系,你姐姐该怎么上班还是怎么上班;
2你姐姐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3硬要说补偿的话,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的11个月的工资,我个人觉得老早超过诉讼时效了,再要求补偿有点困难吧,而且现在才说这种事情,也就等于不想再这家厂干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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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
1法人代表不做跟你姐姐没有任何关系,你不可能要求他个人给你赔偿;
2工厂又没关门又没裁员,你也不能无缘无故就要工厂给赔偿;
3在工厂没有关门的前提下,你姐姐能够要的赔偿就只有未签订合同的11个月工资~但是这个补偿实在时间过去太久了,你就算仲裁我都不确定你还能要到。
4如果工厂1年后真的关门了,怎么安置员工以及赔偿多少总归会又方案的,一般也是看在这个工厂工作工龄来算的。

回答3:

1、是单位的老板变更了?还是这单位发生了性质变化?(法人不是人,是指组织)
2、你姐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好能协商进行,这关系到时效问题。
3、法定代表人更换,和这企业的存续、用工情况没有什么关系;
直白点说,更换老板影响你姐什么?他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呀,所以也不存在赔偿和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