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6月30日签的劳动合同,7月1日离职,是否要去劳动局做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2025-05-10 04:20:4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劳动合同签订后不需要拿到劳动局去审核和备案‍,《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必须要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备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