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025-05-09 09:05: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月薪五千如果在每月发放的情况下,每月应缴个税(5000-3500)×3%=45元
那么三个月加起来为135元。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将三个月的工资全部在四月份发放前三个月工资。那么1-3月元收入,四月当月收入就成了15000元。根据《个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前三个无税,四月份应纳个税(15000-3500)×25%-1005=1870元。
比分月发放增加了1735元。
如果将四月份工资一起并入该月发放,应缴个人所得税就更多了。
补充回答:当月发放工资不管多少次,均应纳入“月收入额”合并计算当月个人所得税,所以缴纳税额是一样的。

回答2:

个人认为分月算,现在的工资薪金是7级税率,起征点3500,5000-3500,找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可以了
5000-3500=1500使用最低档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具体公式为 (5000-3500*3%-0=45
这是一个月的,每个月的应纳所得税加起来就ok
如果是在两次发放均在当月,缴税金额就是一样的,工资薪金按月,而不是按次

回答3:

月薪5000元的话应该上45元的个税,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