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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在饭堂捡到一部价值一千多快的手机,也看见失主的告示,但是她的告示是现贴一张让捡到的还给他,
几天前我在饭堂捡到一部价值一千多快的手机,也看见失主的告示,但是她的告示是现贴一张让捡到的还给他,
2025-05-12 03:37: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属于,因为没有对你造成实质的伤害
回答2:
还了不就行了吗
回答3:
~~不算~因为捡到东西本来就是要物归原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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