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由员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故分包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应由分包单位承担(总包单位借调到分包单位的人员,因劳动关系仍在总包单位,仍由总包单位买,总包单位可与分包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应该由专业分包单位购买并支付。分包合同内并没有要求由总包单位承担这笔费用。也没有相应的条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总包承担费用。
从包工头开始,从下往上,直到找到一个有资格作为被告的主体为止。。
请参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工程项目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工伤保险 ,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