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利润总额时不算盘盈资产和累计资产折旧吗

2025-05-08 1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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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计算利润总额时不算盘盈资产,但需要计算资产折旧额。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这种价值的减少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少,就应该把这种价值的减少计算出来(即计提折旧),并在账户中予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同时引起费用的增加,所以,从理论上讲,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应该是:
借:管理费用等
贷:固定资产
但是如果这样进行记录,“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会随着折旧的计提而逐渐减少,其余额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账户中就无法反映出来,折旧的累计数额也在账户中得不到反映。为解决这个问题,就专门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在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减少时,用“累计折旧”账户来代替“固定资产”账户,计入“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所以,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计提折旧后,累计折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只是形式,其实质是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因此,累计折旧增加即固定资产价值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累计折旧” 账户)的贷方,反之,累计折旧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这在实质上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
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