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能带20000万毫安的充电宝吗

2025-05-09 03: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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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000毫安的常规充电宝可以正常带上飞机。

20000毫安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为100Wh。一般充电宝的V(电压)为5伏,1A(安)等于1000mA(毫安),即100W(h),指的就是20000毫安的充电宝。

一般标识清晰有3C认证的充电宝,低于2万毫安的可以正常带上飞机。160W(h)即32000毫安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需要到值机柜台,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上飞机。

关于携带充电宝登机的其他注意事项:

1、充电宝必须标识全面、清晰,有3C认证,可携带上飞机。

2、根据民航规定,每人不能携带超过2块以上的充电宝。

3、充电宝不可存放于托运行李中。

4、机场不予寄存充电宝,对于不能被带上飞机的充电宝,旅客可交给送行人员,或按放弃处理。

5、在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

扩展资料

充电宝额定能量的计算: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回答2:

在国内的航班上,目前我国民航局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而最大不超过160Wh可以经过航天公司的批准之后携带,换算之后大致充电宝容量在27000mAh以下都是可以携带的。以下是详细介绍:

1、关于在飞机上携带充电宝,民航局发布了一个《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其中对于充电宝的容量有以下的规定:

2、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3、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4、Wh与我们一般充电宝产品上的mAh的换算为,100wh充电宝容量为27000mAh,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能够带上飞机。

回答3:

充电宝额定容量超过2万毫安输出电压为5V的规格不得上飞机,强行带入要被机场没收。 充电宝托运或手提登机时,执行民航总局关于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根据额定能量值(瓦特小时)对电池进行区分的。毫安只是电池容量,充电宝能否上飞机不能以此为标准。很多乘客通过计算发现,常见充电宝基本在手提行李登机的允许范围内。 据机场最新规定,充电宝超过2万毫安不得上飞机,要被机场没收,根据民航安全要求,旅客乘机时,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其单块额定能量值最好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且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根据“初中物理”计算得出,2万毫安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值“正好”是100Wh,因此不能上飞机。 旅客乘机时,充电宝确实按照民航总局关于携带锂电池的规定进行办理手续,执行的标准是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值(瓦特小时),小于100瓦特小时的可以登机;额定能量值在100至160瓦特小时的充电宝,登机需经航空公司同意;大于160瓦特小时的不允许登机。 多款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万毫安。而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至4伏之间。 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万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4伏的情况下,额定能量值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时,小于100瓦特小时,符合民航总局的规定。 另外,就算是2万毫安的充电宝,电池电压是5伏,得出的额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时,经过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飞机的。如果只看电池的“容量”是很片面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一般在充电宝上会有标注,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规定了。如果没有任何标注的充电宝,将不被允许登机。 附充电宝相关航空管制明细如下: 电池容量 电池电压 额定能量值 托运 手提 3000毫安 ≤4伏 ≤12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3000毫安 ≤5伏 ≤15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5000毫安 ≤4伏 ≤20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5000毫安 ≤5伏 ≤25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10000毫安 ≤4伏 ≤40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10000毫安 ≤5伏 ≤50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20000毫安 ≤4伏 ≤80瓦特小时 不允许 绝缘后限量2块 20000毫安 5伏 100瓦特小时 不允许 需经航空公司批准 30000毫安 ≤4伏 ≤120瓦特小时 不允许 需经航空公司批准 30000毫安 ≤5伏 ≤150瓦特小时 不允许 需经航空公司批准 备注:“绝缘”指的是要对充电宝单个做好防短路措施,如将充电宝单独装入塑料袋中

回答4:

对于这个问题,民航局可是专门发过公告的哦。在2014年8月的时候,民航局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发出公告,在乘坐飞机的时候,只能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