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提问本身就有问题。
一、现在计生法规定,超生不再罚款了,而是改为征收社会抚养费,被纳入税收管理范围。
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超生了,就不可能罚款了事,而是要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
二、如果你的违法行为还没有达到超生的严重程度,那么一般采用罚款的形式,但现在这种项目很少。
三、罚款的钱,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管理支出。而社会抚养费,按税收管理原则,则全部上缴国库。其主要用途,也是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管理费用支出。
以上两种渠道,都不可能流入私人腰包。
有的罚款连收据发票都没有 , 这些钱肯定进私人口袋了。这很正常
理论上归财政 实际上被吃喝、 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