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军转安置审挡材料有什么要求?

2025-05-15 0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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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回原籍和入伍地安置的,只要档案材料记录完整无涂改,不需要另外提供证明材料;

2、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到配偶服役地安置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军官证复印件及配偶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证明;

4、到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的,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5、到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的,须提供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小贴示:为核实有关证件的真实性,必要时地方军转部门将调阅相关证件原件,或查实军队转业干部有关亲属的养老、医疗、公积金以及工作、生活基础状况。军队转业干部所属部队应按上述要求,做好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档案真实记录、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地方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