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就是说本来应该是按照发生时的法律审判的,但是如果适用审判时的法律可以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则适用审判时的法律。
法律有个原则禁止追及溯往,就是按照案件发生时的法律来判刑,但是有个例外,如果审判时的新法比旧法轻的时候应该适用新法。就是有利于被告,可以适用新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就是比较哪个法律轻就用谁的。
例如在旧社会他是个执法者可能按照当时的法律惩治了新社会很多组成人员,当时法律他是合法的,但是我们就不能用现在的法律来惩治他。
不知道
应当依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再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