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班遇车祸算工伤吗

2025-05-07 1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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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条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未规定”上下班途中“必须是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中,也没有“职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提前下班属于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企业内部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擅自早退违反的是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而违反劳动纪律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提前下班遇车祸算工伤。

回答2:

  1、是否是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下达的工伤认定书的结果为准。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工伤。如果是本人主要责任则不能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3:

工伤。
提前下班顶多是违纪,与工伤是两个不同概念

回答4:

是工伤,前段时间有班中买菜,遇车祸还工伤呐

回答5:

提前下班有合理理由吗 如有可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