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开除,士兵退伍是三级以上士官转业,是政府按国家军转安置政策分配进该公司的,且有军人退伍安置办的相关手续的。若旷工未达到规定的天数,最多属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如口头警告,扣工资等,不能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能开除,且劳动合同法里无开除一词,仅有“解除劳动合同”。士兵退伍(三级以上士官转业)是政府按国家军转安置政策分配进该公司的,且有军人退伍安置办的相关手续的。因故没能按时到岗上班(也不知道你是迟到早退还是旷工),若旷工未达到规定的天数,最多属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如口头警告,扣工资等,不能以此开除职工!
另外,国有企业应该是讲“双拥”共建的。
1、你们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你单方面进行毁约
3、按照劳动法,20天旷工,基本就可以开除了,不管你有什么附加身份,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是和公司是雇佣关系,简单的说,你的单位随时可以开除你!
4、迟到30分钟就算旷工额朋友!!你不需要找仲裁了,找也没用的,换个工作呗,前途要紧!
你长时间不到岗上班,单位当然可以开除你,或者说是你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