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到超过三个月再来签合同,怎么解释

劳动合同期到超过三个月再来签合同,怎么解释
2025-05-08 16: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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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您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与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原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您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与您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