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我打主管为由解雇我 劳动仲裁 仲裁厅在离仲裁半个小时才拿公司的各种相关证据给我看 安

2025-05-15 23:55: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仲裁庭在开庭前提供被申请人证据给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双方的 证据是提供给仲裁庭,用于仲裁庭辨明事实,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裁决。法律规定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证据的期限,对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经当事人申请 可以在开庭前减缓证据。对没有申请的情况下,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并非一定进行。仲裁庭在开庭前把对方的证据提供给申请人,不违法。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经在庭上双方质证后,由仲裁庭确定是否采信。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三十七条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第三十八条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回答2:

如果你的确打了你的主管,公司依据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如果公司栽赃陷害,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回答3:

肯定不对。仲裁程序存在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回答4:

可以上诉呀